科技创新券解读|真金白银当钱用的长沙市科技创新券政策汇总解读与分享

发布时间:2018-09-28 来源:九维智晟

2016年12月28号,长沙市正式启动了科技创新券工作,它是政府给到中小企业的一种代金券,是真金白银可以当钱用的政府补贴券。

近几个月来,长沙市连续密集出台相关落实文件与举办有关培训学习活动,加速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根据目前的指南,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可申请最高10 万元的科技创新券,符合补贴要求的科技服务将可按照协议金额50%的比例给予补贴。


 

01

长沙科技创新券及注册、申请、兑付工作流程及要求解读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盘活长沙优势科技资源,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长沙市决定开展科技创新券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长科发长沙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长科发〔2018〕25号)与《2018 年度长沙市科技创新券申报指南》(长科发〔2018〕26号),现对政策解读如下。

1、什么是长沙市科技创新券?

答:长沙市科技创新券是指在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采用后补助方式,向在本市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用于其购买科技创新服务的财政补贴。

2、2018年度长沙市科技创新券的支持标准?

答:符合补贴要求的科技服务协议金额按照最高50%的比例给予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3、对服务机构如何管理与激励?

答:(1)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备案,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等。具体备案与认定根据《长沙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认定通知》之规定进行。

(2)鼓励服务机构参与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纳入长沙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的公共平台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软件等用于为小微企业提供研发、检测等服务。根据其年度绩效,收取创新券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机构,按照当年新购置研发设备费用的10%,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的补助。

4、科技创新券申请条件

答:(1)申请企业须为在长沙市域范围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企业无不良记录;

(2)申请科技创新券的服务协议其所规定的服务事项必须符合科技创新券的支持范围,且服务协议已经执行完毕;

(3)服务提供方必须是经市科技局发文认定的服务机构。

5、长沙市科技创新券在哪里申请,如何注册,以及具体流程和所需资料有哪些?

答:目前整个创新券的使用过程都在网上完成,我们简单说说网上操作的过程。

第一步,我们上到“长沙市科技网”http://www.cssti.cn/,这是长沙市科技局的官网。

第二步,从官网右上边蓝色图标的位置找到“长沙市科技创新券综合服务平台”,或者直接进入链接:http://220.248.180.174:15000/scti/logout.do,点击进入到创新券的网上服务系统。

第三步,在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还要填写企业/机构的一些基本信息,完成验证。

一旦验证通过,企业/机构就可以开始申请创新券的工作了。(说明:1、企业注册审核一般2-3个工作日,机构注册的审核需要走分批发文认定的程序,时间方面要看具体的申报情况。2、关于附件:(1)企业注册:公司营业执照、上年度财报或审计报告、承诺书;(2)机构注册:公司营业执照、上年度财报或审计报告、所申请的服务类型的相关资质、收费标准、承诺书。)

 

(一)企业用户注册

步骤

说明

1、企业注册

附件上传:公司营业执照、上年度财报或审计报告、承诺书

2、成果中心审核

资料不齐将会退回,若退回,请在“提交记录”内查询原因。

3、通过注册

通过注册后可以申请创新券

 

(2)机构注册

步骤

说明

1、企业注册

附件上传:公司营业执照、上年度财报或审计报告、所申请的服务类型的相关资质、收费标准、承诺书

2、成果中心初审

资料不齐将会退回,若退回,请在“提交记录”内查询原因。

3、科技局复审

分批审核并视情况现场核实

3、发文认定

科技局发文认定

  

(三)创新券申请与兑付

步骤

说明

1、完成科技服务

2018年度长沙科技创新券采取事后申请、事后补助的方式,创新券不再用于抵扣服务费用。

1、企业与服务机构(必须是经认定的创新券服务机构)对接,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

2、机构提供服务,完成验收,企业付费(合同约定的全款)。

2、企业申请创新券

附件需要提交证明科技服务的开展与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检测报告、发票、进账单、设计方案(开发方案)等。

3、服务机构确认

确认所提供的科技服务、收费等事项是实,若不符合实际,则退回。服务机构对发票、检测报告等附件材料真实性负有确认的义务。

3、发券

服务机构确认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券号,自动计算补助金额。

4、企业申请兑付

创新券集中兑付,具体时间和要求在兑付通知中明确。在兑付通知所规定的的截止时间之前,对满足兑付条件的创新券,企业可以在系统内提出兑付申请。

5、成果中心初审

成果中心对企业的对付申请和材料进行初步确认,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不进入专家评审。

6、专家评审

确定拟兑付名单与金额

7、报批、公示、资金拨付

审批、公示和资金拨付



 

02

《2018 年度长沙市科技创新券申报指南》

 长科发〔2018〕26号

为做好2018 年度科技创新券相关工作,根据《长沙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长科发〔2018〕25 号),制定并发布本指南。

一、使用条件

(一)支持对象

1、创新券使用单位:长沙市域范围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企业无不良记录。

2、创新券服务机构:经市科技局认定备案,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企业等。具体备案与认定根据《长沙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认定通知》之规定进行。

(二)支持范围

1、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研究开发服务,含计算机软件系统开发。研发设备租赁服务,包括国家和省市的重点实验室与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以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租赁共享服务。

2、科技咨询:包括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为科技研发活动提供可行性研究、新产品或新技术调查、技术推广与交流、工程技术咨询、专业性技术咨询服务。

3、科技服务:包括高企认定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技术及知识产权法务服务、技术解决方案、科技文献与检索查新服务。

4、技术检测:包括检验、检测、标准、计量等检测服务,以及产品配方改进、工艺分析、产品研发过程中的检测服务。

5、产品认证:包括各类产品/新技术认证及认证测试(型式试验),以及出口地区和国家的产品认证/新技术认证及认证测试(型式试验),国内CCC、CQC、GMP、节能节水、环保产品等,国际如欧盟的CE、EMC,美国的UL、FCC,德国的GS、VDE、TUV,加拿大CSA 等。(限同一认证单元的首次获证)

6、高性能计算:大数据服务、云计算服务。

(三)形式与额度

1、科技创新券为电子券,采用事后申请与补助的使用方式。

2、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可申请不超过10 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3、符合补贴要求的科技服务按照协议金额50%的比例给予补贴,累计不得超过年度总额。

4、鼓励服务机构参与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纳入长沙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的公共平台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软件等用于为小微企业提供研发、检测等服务。根据其年度绩效,收取创新券金额达到100 万元及以上的服务机构,按照当年新购置研发设备费用的10%,给予每年最高20 万元的补助。

二、使用程序

(一)科技创新券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须为在长沙市域范围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企业无不良记录;

2、服务提供方必须是经市科技局发文认定的服务机构;

3、申请科技创新券的服务协议其所规定的服务事项必须符合科技创新券的支持范围,且服务协议已经执行完毕。

(二)科技创新券申请材料

1、申请企业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科技创新券业务相关资料:服务协议、验收材料(能证明协议事项实际执行的材料,如:检测报告、软件测试报告、咨询报告、评估报告等)、付款凭证和财务凭据等;

3、持券企业应通过创新券管理系统上传以上材料扫描件。

(三)科技创新券的申请与发放流程

1、市科技创新券形式为电子券,每一张券对应一个编号,在线即时申请、自动发放;

2、企业通过创新券管理系统或科技局官网文件查找经认定的服务机构,就实际服务事项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价格需根据服务机构公开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确定;

3、双方根据协议约定完成服务,企业支付服务费用,并由服务机构开具相关财务凭证、出具验收材料或服务凭证;

4、企业将科技创新券申请资料上传至创新券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长沙市科技创新券申请表》,发起申请;

5、服务机构在线确认服务协议、服务内容、服务金额等事项;

6、服务机构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券号与金额。

(四)科技创新券的兑付资料

1、电子材料:科技创新券申请阶段企业提交至系统的资料及系统自动生成的券号即为兑付资料,企业无需重新在线提交资料;

2、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内容、要求、数量等事项由兑付通知另行规定。

(五)科技创新券的兑付程序

1、成果中心定期对创新券兑付资料进行集中受理与形式审查;

2、成果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对兑付申请和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对有疑问的科技创新券项目资料,可以视情况安排现场确认),确定拟兑付名单。

3、市科技局对成果中心提交的确定拟兑付名单及金额进行审核,并会同市财政局拟定科技创新券兑付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

4、市科技局按市政府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资金拨付到位。

6、科技创新券兑付频度暂定每年两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时间和工作要求将在科技局官网通知。

三、受理单位

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集贤路2 号金鑫大厦M7-1 栋

电话:0731-88612508 88612506

四、监督部门

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

电话:88667993

地址:市政府二办四楼490 室

 

 



03

《长沙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

长科发〔2018〕2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盘活长沙优质科技资源,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降低企业创新成本,长沙市决定开展科技创新券工作,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为规范科技创新券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营造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长发〔2017〕17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47号)制订本办法。

笫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创新券是指在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采用后补助方式,向在本市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用于其购买科技创新服务的财政补贴。

第三条 科技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和年度使用计划,组织科技创新券申请、审核、发放、评审,拟定科技创新券兑付方案,公示相关信息,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绩效评价。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审核年度资金预算,下达预算批复,参与拟定科技创新券兑付方案,按程序下达预算指标、拨付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重点绩效评价。

第五条 市科技局负责制定《科技创新券年度申报指南》,根据当年度科技创新券的使用计划,明确当年度科技创新券的支持对象、支持范围、支持比例、兑付时间及工作要求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市科技局委托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成果中心)具体负责实施科技创新券线上平台建设和运行,业务咨询与政策宣传,企业与机构资质审核,企业和机构的动态数据监测、统计分析及评价,科技创新券兑付初审等工作。成果中心定期向市科技局报告科技创新券的实施情况。

第三章 形式与支持范围

第七条 科技创新券依托网络平台进行申请、发放、和管理。

第八条 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是指经市科技局认定备案,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企业等。市科技局采取全年公开受理、分批认定的方式定期组织认定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并在官方网站上公布。鼓励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券业务,对年度服务绩效较好的服务机构给予一定奖励。服务机构应该遵守诚信承诺,如实提供服务和收费,确保创新券业务真实合法。

第九条 科技创新券仅适用于使用单位与服务机构之间开展的科技创新服务活动,服务项目根据当年的科技创新券计划进行调整,并由《科技创新券年度申报指南》进行规定。

第四章 申请、发放与兑付

第十条 科技创新券申请条件:

(一)申请企业须为在长沙市域范围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企业无不良记录;

(二)服务提供方必须是经市科技局发文认定的服务机构;

(三)申请科技创新券的服务协议所规定的服务事项必须符合科技创新券的支持范围,且服务协议已经执行完毕。

第十一条 科技创新券申请材料

(一)申请企业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科技创新券相关业务资料:服务协议、验收材料、付款凭证和财务凭据;

(三)持券企业应通过创新券管理系统上传以上材料扫描件。

第十二条 科技创新券的申请与发放流程:

(一)市科技创新券形式为电子券,每一张券对应一个编号,在线即时申请、自动发放;

(二)企业通过创新券管理系统或科技局官网文件查找经认定的服务机构,就实际服务事项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三)双方根据协议约定完成服务,企业支付服务费用,并由服务机构开具相关财务凭证、出具验收材料、服务凭证;

(四)企业将科技创新券申请资料上传至创新券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发起申请;

(五)服务机构在线确认服务协议、服务内容、服务金额等事项;

(六)服务机构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券号与金额。

第十三条 科技创新券的兑付程序:

(一)成果中心根据兑付通知安排定期对创新券兑付资料进行集中受理与形式审查;

(二)成果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对有疑问的科技创新券项目资料可视情况安排现场确认),确定拟兑付名单及金额;

(三)市科技局对成果中心提交的确定拟兑付名单及金额进行审核,并会同市财政局拟定科技创新券兑付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

(四)市科技局按市政府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资金拨付到位。

第五章 监 督

第十四条 对科技创新券业务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用券企业和服务机构发生更名、破产或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送市科技局确认。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由市科技局、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18年6月30日起施行。



 

 

04

《关于开展长沙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长沙注册并能够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企业等。市级以上科研平台(含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以依托单位申报。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仪器设备、人才队伍,具备所提供的科技服务种类的相应资质。

3、所提供的科技服务产品符合《长沙市科技创新券申报指南》规定的范围。

二、申报时间

常年开放。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1、服务机构登录长沙科技创新券综合服务平台注册并如实填写单位信息、上传相关附件。

2、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对申请入库机构注册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并视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走访,核实相关信息。

3、长沙市科技局科研条件处对申请入库机构注册信息进行复审。

4、长沙市科技局分批发布认定的机构名单。

四、申报材料

1、在系统内填报:单位基本信息、设备信息、研究人员信息、产品信息(所提供的科技服务)等。

2、在系统内上传: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收费标准、与所提供的的科技服务对应的相关资质、人员资质、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联系方式

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集贤路2号金鑫大厦M7-1栋4楼

电话:0731-88612508   88612506  

科技创新券工作QQ群号:437744210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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