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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科发〔2018〕160号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
根据《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18〕226号),为优化我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配置,夯实科技创新的物质技术基础,经研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以下简称“科技资源调查”)工作,及时掌握我省相关科技资源的存量和动态变化情况,摸清财政投入形成的科技资源家底,支撑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18年湖南省科技资源调查的主要对象为省内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科技资源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法人单位和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
二、调查内容
1、法人单位科技资源调查。主要包括法人单位资源概况、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以及单台(套)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存量及运行服务情况、科学数据库及科技资源库(馆)建设运行情况。
2、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调查。主要包括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中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建设和利用情况。
3、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与调查。
三、填报渠道
1、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填报渠道。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法人单位通过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http://nrii.org.cn)填报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另发。
2、其他资源信息填报渠道。法人单位科技资源概况、科学数据库、科技资源库(馆)信息以及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通过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http://www.escience.org.cn)科技资源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另发。
四、有关要求
1、各填报单位于2018年12月5日前完成年度调查信息填报、数据核查、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等工作,确保本单位科技资源调查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委托湖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湖南省科技厅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办公室(湖南省分析测试中心)承担2018年科技资源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其中,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相关工作,并对所属法人单位上报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和分析利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所属法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并对所属法人单位上报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和分析利用。
4、本次调查将采取系统核查、现场抽查和专项复核等方式进行数据核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对所属单位中科技资源调查组织填报较好的给予表彰,较差的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对科技资源调查数据的分析利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联 系 人:黄 虹 0731-88988025
2、省科学技术厅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办公室(湖南省分析测试中心)
联 系 人:王丽萍 0731-84586974
3、省科学技术厅科研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联 系 人:张 登 0731-88988716
4、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咨询
联 系 人:王 鑫,王 喆 010-84261739,010-82311519
附件:1. 2018年科技资源调查法人单位名录
2. 2018年科技资源调查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26日